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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-06-30 空運進、出口艙單預報新制 今起實施

空運進、出口艙單預報新制 今起實施
臺北關自今(一)日起,將實施空運進、出口艙單預報新制,依據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規定,進口艙單應依航程遠近於飛機抵達前或飛機抵達前二小時申報;出口艙單應於飛機起飛出境前申報。另依海關管理承攬業辦法規定,需先至海關完成空運承攬業登記,始可傳輸艙單(含快遞以艙轉報)。當所傳輸之快遞簡易申報單(或分艙單)顯示錯單時,應先確認是否已向海關登記為承攬業或仍使用EDI傳輸。如仍無法排除,可洽詢下列聯絡窗口:(一)關港貿單一窗口二十四小時免付費服務電話:0800-299-889。(二)關務署二十四小時機房輪值電話:(02)2550-5500分機2301或2302。

為強化相關公會與海關間雙向溝通,臺北關舉辦今(一○五)年度第二次通關業務座談會,由副關務長顏國斌主持,包括台北市報關公會、台北市航空貨運承攬公會、中華民國報關公會全國聯合會,桃園國際機場航空公司代表聯席會、桃園國際機場公司、各大倉儲業者、關貿網路等代表與會。會中除向業者說明第一次會議提案列管案件辦理情形,並就相關提案逐一討論、徵詢及交換意見。該關除於會中宣導相關政令籲請業者配合外,並發送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懶人包供與會者參閱。

臺北關指出,關務署為提升通關效率,推行出口C2報單無紙化,已自今年四月十五日起在原有付費使用的XML傳輸管道外,另於「關港貿單一窗口」網站新增以工商憑證登入方式,免費上傳「裝箱單」、「發票」、「商標圖檔」等C2報單附件作業,提供更便利、友善的傳輸服務,歡迎多加利用。另為提供多元授權管道,將新增工商憑證授權專責報關人員以自然人憑證進行資料上傳。

該關重申依報關業設置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一項規定,新設報關業將根據報關業營業地址勘查報告表進行實地勘查。另關務署為精進關港貿單一窗口服務,正進行滿意度問卷調查,請相關業者連結至單一窗口網頁最新消息項下踴躍填列(http://portal.sw.nat.gov.tw/PPL/index)。